强制搬迁前,补偿资金提存、预留产权调换房屋问题
实施强制搬迁前,房屋征收部门应按征收货币补偿金额额双倍存储于指定账户,并预留好产权调换房屋。
版权所有: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吉ICP备17001518号 地址:长春市绿园区万昌街1号 邮编:130000 电话:0431-81979923 邮箱:support@lyfwzs.com 技术支持:拓维软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