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法房屋灭失时的征收补偿问题
征收决定作出前房屋灭失的,原则上对房屋价值不予补偿,但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房屋灭失,并因拟进行房屋征收未能恢复重建的,应结合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、面积等信息及相关影像资料给予补偿。征收决定作出后非因被征收人的过错房屋灭失的,应当对房屋价值给予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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